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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侵占耕地、基本农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省政府要求,制定我市开展严厉打击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严厉打击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兵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李永林 (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李俊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柳遂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吉久昌 (副市长)
  副 组 长   苏 浩 (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冀克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赵山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政春 (市纪委常委)
         孙荣琨 (市建管委主任)
         梁争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都 洁 (市水务局局长)
         郭治明 (市规划局局长)
         张双娥 (市房地局局长)
         王拴成 (市工商局局长)
         张 利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左德锦 (太原供电局局长)
         王建雄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韦和平 (杏花岭区区长)
         张齐山 (万柏林区区长)
         白玉明 (尖草坪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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