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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8〕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培育我市有色金属产业形成和发展,促进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落户,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刘长林 副市长

  李赋屏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
  覃善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李 斌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
  杨 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俏梅 市经委副主任

  李伟时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桂清 市规划局副局长

  夏 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 延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项目定点、项目备案(核准)等前期工作和争取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计划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落地、征地拆迁、和开工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反馈项目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选址及征地小组、项目前期及建设小组。

  一、项目选址及征地小组

  组 长:
  覃善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赋屏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杨 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俏梅  市经委副主任

  李伟时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桂清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 延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甘 平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

  项目选址及征地小组的主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选址及征地工作的存在问题,指导并尽快落实项目选址;做好项目定点后的用地规划、用地报批等征地工作。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尽快完成项目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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