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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绿洲化工30万吨氯碱项目和南化搬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绿洲化工30万吨氯碱项目和南化搬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8〕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培育我市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做大做强重点骨干企业,加快推进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绿洲化工30万吨氯碱项目的开工建设,促进南化集团公司、南化股份公司的顺利搬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绿洲化工30万吨氯碱项目(以下简称绿洲氯碱项目)和南化搬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刘长林  副市长

  副组长:
  覃善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林国开  国资委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吴 炜  横县县委书记

  成 员:
  刘 雄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农 冰  市环保局局长

  黄南方  市安监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韦志鹏  市林业局局长

  黄国健  横县县长

  胡恩政  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陈载华  南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筹资、征地拆迁、新项目建设以及南化搬迁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下设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各小组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领导小组工作组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主任陈世平担任,市经委副主任陆俏梅、市国资委副主任江国波、南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载华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各工作小组工作,及时反馈项目情况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资金筹措小组、绿洲氯碱项目建设小组、南化老厂搬迁小组、新村项目建设小组、征地拆迁小组等五个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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