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大通关工程建设。鼓励扩大关关合作、关企合作范围,实行便利通关作业统一化,建立最便捷的通关系统,逐步实现与大通关业务相关的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系统及与物流相关的政府部门业务处理信息化,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进出口货物逐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预申报、预归类、预审价、选择报关、口岸放行”的便捷通道模式;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查验单位要加强合作,对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企业实施“门到门验放”等便利通关措施,进一步扩大适用企业范围;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开展国际物流业务,支持发展港口码头仓储和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企业有效利用保税物流中心。

  3.深化电子口岸建设,逐步建设成为具有一站式服务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

  (九)加强物流业统计工作

  建立物流业统计体系,充实统计力量,按国际惯例和通行的规则,准确全面、科学地设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决策体系。力求真实反映不同时期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全貌,为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进程、发现问题、做出决策,提供可靠、详细依据。

  (十)加快现代物流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加强物流人才队伍建设,把现代物流人才培养列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之一。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物流人才,对引进的专业物流人才,可比照高科技人才享受相关待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才开发。推进我市职业技术学院与全国物流方面的先进院校联合办学,建立物流高技能培训基地,培养现代物流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依托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对工商企业、物流企业在职人员开展物流管理培训,提高物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制造、贸易、信息等行业,政策关联许多部门。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市发改委、商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港务局、经委、建委、财政、国税、地税、国土、海关、商检等部门参加的营口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解决全市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现代物流的综合协调指导,对重大物流工程项目推进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合理分工,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