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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5.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进度,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负责部门:市交通局。时间安排:2008年9至12月。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1.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淀粉、制糖、造纸、化工、建材、金属加工和酒精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关键集成技术应用与设备研发,高效电机研究开发,余热余压余能利用和“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等新技术与新装备开发。

  负责部门:市科技局会同经委、环保局等部门。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2.在建设领域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新Ⅲ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项技术。

  负责部门:市建委。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3.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运用CDM清洁生产机制,以城市居民用户、学校、医院、宾馆等公用设施照明系统改造、办公楼照明系统改造、工厂照明系统改造为重点,加强宣传,增加服务意识,协调解决推广生产厂家、推广服务商、用户的各种问题,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推广应用26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任务。

  负责部门:市经委、财政局会同建委、卫生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4.加大推广应用水煤浆力度,加强监督落实,争取年底前完成10台以上企业水煤浆锅炉改造或更换,启动第二批水煤浆锅炉企业的改造或更换。

  负责部门:市经委、环保局。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六)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1.按照《广西重点行业及流域企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和《南宁市“十一五”期间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在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年底通过自治区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负责部门:市经委、环保局。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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