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南宁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市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动员全部力量,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从2008年9月至12月,用4个月时间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4%,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1%。
三、主要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及时间安排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1.制定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开展全市污染物总量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减排考核实施方案,12月底做好对各地2008年度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考核的准备。
2.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数据库,及早掌握能源消耗数据,分析问题,采用正确的措施以予解决。力争完成45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编制与评审。
负责部门:市经委、统计局。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