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整顿和规范全市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市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整顿和规范全市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市二手车交易量逐年增加,二手车交易和收费已成为社会比较关心的价格问题之一。为了加强对我市二手车交易收费的管理,维护二手车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整顿和规范全市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二手车交易企业(单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兰州市有二手车交易企业38家,二手车价格评估机构7家。二手车交易公司主要集中在兰州市近郊城区。从目前看,多数二手车交易企业没有自己的交易场地,具备交易场地和能提供二手车交易配套服务的企业只有5家,在这些企业中形成较大规模的仅“甘肃二手车交易市场”1家。在二手车交易企业中部分单位不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观念淡薄,少数单位甚至违规经营,对收费标准不予公示,收费不透明。由于很多二手车公司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消费者对二手车市场情况不了解,造成交易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对此,必须及时予以整顿和规范,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整顿和规范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整顿和规范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重点解决经营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顿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整顿和规范二手车交易收费行为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