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中发〔2008〕1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有关政策措施;
(二)统一部署全区扩大内需工作,研究制定我区支持投资项目建设政策措施;
(三)做好与中央规划项目的衔接,协调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前期及投资管理等问题;
(四)加强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五)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第一副组长:
田 明 自治区主席助理
副组长:
曹志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进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永耀 自治区经委主任
王和山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 员:
田成江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郭 虎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马清贵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马廷礼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刘 桓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
刘 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刘慧芳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周 舒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吴洪相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赵永彪 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马 夫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杨玉经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刘天锡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章建忠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张 捷 自治区国税局局长
于华民 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行长
李彦凯 自治区地税局长
冯志强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梅廷彦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王德林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王儒贵 银川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