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监
察
情 况 (400分) | 1、依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 ⑴对各县(市、区)监察大队执法检查情况和实施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20分) ⑵对下级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办理下级报请管辖的重大、疑难案件或者举报案件(15分) ⑶协调各县(市、区)监察大队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的纠纷(15分) | 50分 |
2、划分各自管辖范围,明确执法监察重点 | ⑴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划分了各级执法监察机构的管辖范围(25分) ⑵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重点执法检查的企业、部位和隐患(25分) | 50分 |
3、明确执法监察频率,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 | ⑴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平均数每人每年不低于40家(次)(20分) ⑵对列入重点执法监察范围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15分) ⑶到企业执法监察数量同比去年增长10%及以上(15分) | 50分 |
4、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落实,对检查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对要求限期整改情况进行到期复查 | ⑴依据年度工作部署和本市监管任务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月、周检查计划,并认真落实(15分) ⑵对每家检查到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5分) ⑶对所有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企业进行到期复查,并填制《整改复查意见书》(20分) | 50分 |
执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