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8〕124号)
各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参考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暂行),确定从今年起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施年度考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建立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制定考评标准的原则是:以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和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加大执法覆盖、提高执法频率、加强制度建设和装备建设为重点,通过考评推动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考评方法
执法监察工作采取分级考评,由上一级执法监察机构考评下一级执法监察机构,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要特别注意机构自身建设和工作业绩的考评。要做到年终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执法监察工作考评与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考评结束后通报考评结果,并作为评选年度执法监察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各市安监局可参照省安监局的办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和标准,对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进行考评;县(市、区)安监局参照省、市安监局的做法,对乡镇(街办)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进行考评。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共分四大部分,主要考评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执法监察情况以及装备建设、档案建设等内容。考评标准将结合当年工作情况适时作出补充、调整。
四、工作要求
各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为契机,完善考评机制,抓好考评工作落实,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逐步推向深入,为我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暂行)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