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过渡阶段就医及结算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淮劳社[2008]244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52万名城镇居民和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在医保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建立和发放前,为解决过渡阶段参保居民和大学生就医及结算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保数据库的建立和社保卡的发放
由于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于12月10日才全面结束,医保数据库的建立预计在12月底完成,社保卡在2009年2月底陆续发放。
二、过渡阶段参保居民的住院结算
1、连续参保居民的就医结算
2007年已参加医保的居民,按规定持有社保卡,因病需住院时仍持卡就医。为核实该居民08年度是否连续参保,需加收社区出具的连续参保证明,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参保证明,有证明者凭卡在医保微机管理系统按以往程序给予住院登记、费用录入、出院结算。无证明者表明该居民08年度未参保,住院费用全部自理。
2、08年参加医保的居民就医结算
2008年度参加医保的居民,由于无法及时发放社保卡,因病住院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本)及社区或学校出具的参保证明,医院按如下办法处理:
(1)医院医保办保留好相关证件,住院押金病人垫付。
(2)病人出院时,医保办凭出院手续及时轧账,不与病人结账。
(3)病人领到社保卡后,到所住医院补办医保住院登记手续。
(4)医保办将保留证件与持卡病人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凭卡在居民医保微机管理系统补办住院登记手续,进行医疗费用的录入、传输、结算。
(5)医院从住院押金中收取病人该支付的费用。
(6)医院凭发票、出院小结、结算单、医院内部的费用清单、社区或学校的相关证明、身份确认卡(由医保办填写),按月与市医保中心结算统筹该支付的费用。
(7)2008年12月底参保数据库建立后,具有身份证的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时,经核对确认后,可以采用软件公司开发的免刷卡软件,凭身份证在医保微机管理进行正常的联网登记住院、数据录入、出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