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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明年市“两会”和省及全国“两会”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明年市“两会”和省及全国 “两会”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8〕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009年1月初召开。根据市“两会”和省、全国“两会”有关准备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局要在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抚顺市人民政府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报告》、《抚顺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抚顺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起草工作,按时提交市人大相关部门。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明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能提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拟定出题目,报分管市长审定后,准备答复材料,同时确定说明人(在“两会”上协助市长答复代表、委员咨询)。答复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分管市长,同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办。答复材料要简洁,数字准确,每个题目的答复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需省和国家帮助解决的问题题目(暂不报详细材料,但要写出情况说明,字数在500字以内),于2008年11月28前,送市政府督查办,作为我市的省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明年省及全国“两会”上的建议、提案参考材料。

  向省及国家反映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一是需通过立法途径解决的问题;二是需国家有关部委协调解决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性问题和在我省、我市事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事项。

  要积极配合我市的市、省、国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征集工作,为其提供建议、提案素材。

  四、有承办本级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的部门,要对承办工作重新梳理,对列入计划解决的,要跟踪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对当期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已有条件解决的,要予以解决,并再次走访代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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