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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2、力争国家标准委新批4个以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设立在我市。继续推动我市有专业优势的企业提出全国专标委的组织筹建申请,2008年到2009年两年向国家标准委申报筹建全国专标委(TC、SC、WG)的数量力争累计达到10个以上。
  3、鼓励和指导企业继续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做好2007年国家标准委已批准立项的3个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并完成1个行业标准制定任务。2008-2009年新报批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10个以上。
  4、大力组织制修订省地方标准。努力完成2008年度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邵武烤烟综合体、光泽冻鸡综合体和浦城精米修订,尽快完成邵武竹浆原料林综合标准发布;在浦城薏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得批准后,尽快完成浦城薏米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今后,每年新报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5个以上。
  5、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质监局、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在全省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质监标〔2007〕240号)的扶持措施,对试点企业争创中国名牌、省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重点帮扶。按照省质监局部署,今后在总结第一批(2007年)9家试点企业工作的基础上,适时推出第二批试点企业,不断扩大影响,提升试点工作水平和层次。
  (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市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按照《福建省重点工业产品与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南》,推动列入采标目录的产品采标。各大中型企业应积极贯彻国家关于采标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实现产品标准与国际同步对接,特别是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产品要实现采标并按进口国技术标准组织生产。重点工程、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要优先考虑采标。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职业安全与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采标。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农业、林业、畜牧、烟草等涉农部门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继续建立健全适应我市农业发展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包括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农业标准监督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等,特别是对茶叶等大宗农产品要建立专业检测机构,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加强标准的实施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要积极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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