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2008年度烟叶生产工作的决定
(南政综〔2008〕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2007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今年全市共收购烟叶 88.2 万担,位居全省第二位,主要效益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面完成了省烟草局下达的200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并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全市10个县(市、区) 86 个乡镇238个村实施完成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烟基建设和烟叶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光泽县人民政府、建瓯市人民政府 “200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建阳市人民政府、邵武市人民政府、政和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