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自查时间:2008年11月21至27日。
交叉检查和省抽查时间:2008年11月28至12月10日。
六、加大督查,强化责任。各部门、各系统要建立组织机构并设检查员,检查督促系统内和辖区内环境整治除“四害”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整治环境和除“四害”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社区、镇、村,提出书面批评,限期整改,进行曝光,要求单位说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治环境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社区,将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职责
2. 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标准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除“四害”检查标准制定本行业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自查和迎接检查工作,坚决打好这场除“四害”攻坚战役。
一、各级政府职责
(一)组建除“四害”机构、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投入必要经费,确保本辖区内建成区除四害达标。
(二)认真开展除“四害”专项整治战役的宣传发动。利用媒体、板报、橱窗、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创卫热情,了解除“四害”方法,增强卫生意识、环境意识。
(三)负责抓好对辖区内各单位的除“四害”工作。一是开展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二是及时发放除“四害”药械或经费;三是指导、督促除“四害”工作落实。
(四)各街办、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各居民生活小区和住户、城乡结合部、几不管地段的“四害”消杀和片区除“四害”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
(五)各乡(镇)、行政村负责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的组织、督查。并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垃圾清理、倾倒积水容器、疏通污水沟等项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职责: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对除“四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卫生职责:
(三)城市管理职责:负责对垃圾投放点和垃圾处理厂、公共厕所、下水道、各公园及公共绿地及下属单位的除“四害”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