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15日)废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的通知
(京发改[2008]1973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建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我们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七部门发布的《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京建科教[2008]626号,以下简称《导则》),确定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高层住宅每建筑平方米单方造价为1825元;多层住宅每建筑平方米单方造价为1205元。加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每建筑平方米增加65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