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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  容

计分办法

自检

评分

评审

得分

1

领导机构

4

各县市区未建立领导机构不计分,未明确分管领导扣2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明确分管领导不计分。

  

2

办事机构

8

各县市区无专门办事机构不计分,机构不健全扣1-3分,人员不到位扣1-3分,职能不明确扣1-2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明确具体负责科室和专门人员不计分。

  

3

交办工作

8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4

规章制度

4

无规章制度不计分,制度不健全扣1-3分。

  

5

值班记录

4

无值班记录不计分,值班记录不完备扣1-3分。

  

6

预警信息制度

10

各县市区未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扣1分,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扣1分,未建立信息监控制度扣1分,未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扣7分(其中:迟报1次扣1分,谎报1次扣1分,漏报1次扣2分,瞒报一次扣3分);有关部门、单位未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扣7分(具体分项同县市区),未建立信息监控制度扣3分。

  

7

应对处置

10

到达现场不及时每次扣1-2分,处置不力每次扣1-5分。

  

8

预案编制管理

6

各县市区未制定预案编制计划扣1分;未按要求修订总体预案扣2分;未按计划制订专项和部门预案少1件扣1分;未制订预案操作手册少1件扣1分;未制订预案管理办法扣1分,预案未按要求归档报备扣1分。有关部门、单位未制定相应预案的不计分,预案少1件扣1分,未按要求报备的扣1分。

  

9

预案宣传、培训、演练

4

预案或预案简本未公布扣1分,未开展宣传解读活动扣1分,未开展预案培训扣1分,未开展演练扣1分。

  

10

应急宣教

5

各县市区未制定宣教方案扣1分,未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宣教活动扣1-3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宣教活动每缺少一次扣1分。

  

11

应急培训

5

各县市区未制定培训计划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培训活动扣1-4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每缺少一次扣1分。

  

12

应急科普

5

各县市区未制定科普计划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科普活动扣1-4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科普活动每缺少一次扣3分。

  

13

应急知识“四进”

4

各县市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缺一项扣1分;部门、单位不作考核。

  

14

应急宣传手册、 网页

3

各县市区未编发应急宣传手册扣1-2分,未设立应急网页扣1-2分;部门、单位不作考核。

  

15

《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

6

各县市区采用不足5篇,缺一篇扣1分,发行不到位扣1-3分;有关部门、单位采用一篇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16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5

各县市区未制定规划不计分,未制定实施意见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规划扣1-3分 ;有关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制定规划不计分。

  

17

应急平台建设

5

各县市区未制定建设方案不计分,未按要求建设应急平台扣1-3分;有关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建设或有效使用应急平台不计分。

  

18

示范点建设

4

各县市区未制定方案不计分,未按要求建设示范点,少一个扣1分;有关部门、单位不作考核 。

  

19

奖分

应急管理文章发表在省级报刊每篇加2分、 国家级报刊每篇加3分,上级予以肯定和推 广的应急管理好经验、好做法每条加5分。

  

20

罚分

迟到、谎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点名批评的,考评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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