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将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陈白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跃东 (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主任)

  王承策 (市畜牧局局长)

  成 员:
  官淇泉 (市畜牧局副局长)

  牛世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田民利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冷佃颉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洪亮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 辉 (市经贸委副调研员)

  张志新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张志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旭 (市贸易局副调研员)

  郭家荣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王承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官淇泉、牛世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潍坊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潍坊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生鲜奶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畜牧、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财政、经贸、贸易、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单位对生鲜奶收购站进行专项整治;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生鲜奶收购站管理办法和收费办法的执行情况;在生鲜奶收购站或者奶牛养殖场(户)出现较大面积经营困难或面临倒闭、影响奶业发展时,负责提出救助方案,落实救助经费;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奶站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开展生鲜奶收购站调查摸底,对所有合格奶站进行登记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奶站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站收购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向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质量控制、台帐财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县级畜牧部门发放动物卫生条件合格证和奶站备案证。组织搞好生鲜奶(采奶环节)质量安全抽检,规范挤奶操作,及时掌握生鲜奶质量安全状况;建立生鲜奶收购质量安全责任制,组织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与生鲜奶收购站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