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
(三)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按分类划分的第二类车型标准收费。
(四)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
(五)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按《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重量在20吨(含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做成组(捆)大型货物,其通行费按:车辆类别通行费+(超过20吨的实际吨位数乘一类车收费标准)=总收费额收取。
(六)装运2只20英尺或40英尺标准集装箱的运输车辆,其车型类别分别上靠一个类别收费。
(七)以上车辆不分空、重车,以行驶证核定吨(座)位为准。
四、收费站设置:在南(充)武(胜)高速公路起点和终点设置高坪和四川(兴山)2个主线收费站,其中:四川(兴山)收费站与重庆市共用;在南充南(同兴)、坪滩、武胜、街子设4个匝道收费站,同步实施联网收费。
五、试行收费期限:从2008年11月20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止。
六、收费人员:收费人员由成南高速公路公司根据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限定在140人以内。
七、收费范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地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外,其他车辆都应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
八、收费票据使用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统一监章印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通行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此复。
附件:1.南(充)武(胜)高速公路收费区间里程表
2.南(充)武(胜)高速公路收费区间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