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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南(充)武(胜)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南(充)武(胜)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8年11月13日 川交发[2008]41号)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充至武胜(川渝界)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川成南营运[2008]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充)武(胜)高速公路全长65.99公里。该项目经交通部交规划发[2003]226号文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公路发[2004]242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经省政府川办函[2008]231号文同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8]39号文批准,按经营性收费公路立项。该项目经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242号文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22.66亿元,其中:项目建设资本金为10.66亿元(交通部补助3.25亿元、省自筹7.41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亿元。现该项目已交工验收,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由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收费和经营管理。

  三、收费标准:一类车基价标准为0.50元/车·公里,并按川交发[2007]14号文实施货车计重收费。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折算系数

一类车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1

二类车

8座至19座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2

三类车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

20英尺集装箱车。

3

四类车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4

五类车

15吨以上货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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