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南(充)武(胜)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8年11月13日 川交发[2008]41号)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充至武胜(川渝界)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川成南营运[2008]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充)武(胜)高速公路全长65.99公里。该项目经交通部交规划发[2003]226号文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公路发[2004]242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经省政府川办函[2008]231号文同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8]39号文批准,按经营性收费公路立项。该项目经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242号文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22.66亿元,其中:项目建设资本金为10.66亿元(交通部补助3.25亿元、省自筹7.41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亿元。现该项目已交工验收,符合《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由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收费和经营管理。
三、收费标准:一类车基价标准为0.50元/车·公里,并按川交发[2007]14号文实施货车计重收费。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折算系数
|
一类车
|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1
|
二类车
| 8座至19座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
|
三类车
|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
20英尺集装箱车。
| 3
|
四类车
|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4
|
五类车
| 15吨以上货车。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