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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险种
  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
  (三)承保公司
  淮安市目前所有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参与安保互动工作,为便于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推动,由淮安市安保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基本条件,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保公司,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保险金额,统一理赔标准,形成行业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保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戚寿余副市长任组长,赵权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经贸委、法制办、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广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消防支队、市保险业协会、各保险公司淮安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安保互动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区)安保互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二)切实把安保互动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将推进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平安建设中,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将把推进责任保险,实施安保互动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各保险公司要在市安保互动推进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推动服务创新,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安监局、市保险业协会要与公安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依法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保险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的防灾防损资金,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营造安保互动的良好环境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安保互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和保险业健康发展,为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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