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146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淮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发〔2007〕75号),全面启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现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为手段,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与合理配置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的,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构建公共财政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二、目标和范围
(一)改革的目标。完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实现权益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清晰、资产分类管理、资源合理配置、资产处置规范、资产收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目标。
(二)改革的范围。市本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视同行政机关管理的党群机关和社团组织。
三、总体思路和办法
(一)总体思路。建立资产统一集中管理的体制,建立资产日常规范管理的制度,建立资产动态信息管理的系统,建立资产配置合理有效的机制。
1.建立资产统一集中管理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