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关于编制<潍坊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关于编制<潍坊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关于编制〈潍坊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十月六日

关于编制《潍坊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意见
(市人防办、市规划局)

  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90号)精神,落实编制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工作任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对《潍坊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原则,坚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符合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需要,同时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做到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综合发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任务。协调地下与地上、地下与地下的建设活动,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为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为创建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提供保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同时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充分利用好城市地下空间这一宝贵的城市防护资源,重点是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构筑城市地下防护空间体系,加强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救灾“两防一体化”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和人防法制建设力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