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推进北部沿海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北部沿海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建设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36号)要求,为确保该区域现代畜牧业发展尽快取得实效,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推进北部沿海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陈白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跃东 (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主任)
王承策 (市畜牧局局长)
成 员:
官淇泉 (市畜牧局副局长)
阎成文 (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副主任)
孙亮东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王淮清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廷贵 (市人事局副局长)
田民利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曹兆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守喜 (市规划局调研员)
李洪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星火 (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振武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景功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
孙吉伟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宝刚 (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东峰 (中国人保财险潍坊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王承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官淇泉、阎成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组织畜牧兽医、沿海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发改、财政、国土、规划、质监、检验检疫、环保、工商、金融等部门共同进行北部沿海现代畜牧业开发建设;制定年度北部沿海现代畜牧业开发建设规划;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北部沿海畜牧业开发建设情况;对各地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等。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畜牧局:负责北部沿海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组织指导,分解下达任务指标、提供技术服务、组织检查督导,做好《
畜牧法》、《
动物防疫法》等畜牧业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