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
《潍坊市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潍坊市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和《潍坊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全市工业企业、居民小区以及公共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商场、道路等人、财、物聚集地发生火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