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2008〕40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建设目的
按照教育部《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中心,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基于网络和多媒体的大学英语新教学模式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为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做准备。
二、申报条件
(一)新教学模式得到了绝大多数教师、学生的认同,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确有明显提高。
(二)有一套完整的、可供推广借鉴的教学改革成功经验。能够对其他学校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并愿意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教学观摩、推广和师资培训等工作。
(三)建立了与本校新教学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及教学运行机制,并从2007年9月开始,已在本校全面推广新教学模式。
(四)建立了与本校新教学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有效的学习效果保障机制及教学运行机制。
(五)有完整的教学改革方案,根据《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制定了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建立了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新教学模式。
(六)有一支积极投身教改、能够熟练应用教学软件进行大学英语教学的师资队伍,注重师资培养培训。
(七)提供了满足教学需要的计算机自主学习环境,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合理、高效。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要求
1. 列入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的学校自然进入省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范围,不需再次申报;
2. 本项目采取学校先行建设,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后立项建设的方式进行。2008年计划评审、资助省级大学英语教学示范点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