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监狱、劳教场所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渝委法建办〔2008〕26号)
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各区县(自治县)委法建办,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禁毒法》宣传向纵深发展,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监狱、劳教场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行动,并将此次集中宣传教育行动与“法律进监狱所”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确保《
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集中宣传教育行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
禁毒法》的主要内容,重点突出毒品管制、戒毒 措施、禁毒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广泛宣传毒品基本知识及 其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知识及其危害,提高广大监狱、劳教 人民警察禁毒的能力,提高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 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广泛宣传禁毒人 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的禁毒斗争形势以及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和措施,动员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二、工作措施
主要依托由监狱、劳教所警察和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的宣传教 育队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深入监狱、劳教所开展《
禁毒法》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动员法律工作者、禁毒执法者、普法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具有专业知识经验的人士,深入监狱、劳教所开展《
禁毒法》集中宣传。要组织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咨询讲解、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监狱、劳教所内涉毒人员及涉毒高危人群的《
禁毒法》教育。要组织开展一次服刑人员、劳教人员《
禁毒法》知识大考查,确保每一名服刑人员、劳教人员都受到《
禁毒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