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托自治区公共信息网站,做好现有资源的整合,发挥整体优势。逐步建立统一的全区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实现全区政务信息统一发布。各盟市、自治区各部门要依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网站,实现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的统一发布,并实现与自治区公共信息服务网的链接。
2.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公文查询阅览系统。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时更新、充实、完善网站内容,使其成为政府政务公开、公众网上办事的主要窗口,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
3.采用多种有效的载体和方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网上查询功能。同时,在政府网站实现统一发布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发布政务信息。要在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查询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需求。
4.鼓励社会力量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利用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要在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题栏目,定期、免费对政务信息进行发布,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1.加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载体和平台。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工作试点建设,通过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以及部门的服务职责、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要把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威性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对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流程再造,真正发挥出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作用。
3.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1.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等情况,都要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定期进行公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具体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发布内容和发言人由政府或其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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