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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十三、促进住房消费。从即日起至2010年底,居民购买建筑面积90m2/套(含90 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所缴纳的契税,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举办“房产百日展示促销”活动。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提高贷款额度,对前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的,允许办理再次贷款;单职工缴费家庭最高可一次性贷款20万元,双职工缴费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个人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降为20%,开发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最低可降至5%,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登记时间缩短为10天。严禁借办理住房贷款,搭车办理保险、公证等业务。“一站式”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报建费可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收取。
  十四、大力减少涉企收费。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已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坚决执行到位;尚未明文取消或暂时不能取消的,降低收费标准,根据我市工资和人均收入水平,工业项目按低限减半,其它项目按低限收费。开发区项目建设期的行政规费,统一由开发区财政承担。其它中介等经营性服务收费引入竞争机制,有效降低收费。从严控制涉企调、定价政策出台。省级政府出台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收费项目,按规定从11月份起一律取消。
  十五、高度重视建设用地保障,积极争取省集中掌握的圈外用地指标、跨市调剂指标和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对急需的重大项目用地,按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40%超前使用2009年的用地指标。搞好闲置土地清理和调整使用工作,提高土地投资强度。
  十六、加快工业用地“招拍挂”和审批办证工作。积极探索足额缴纳土地费用后尚未办证企业以土地资产抵押融资的办法,帮助企业打好贷款抵押 “时间差”。支持城区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搬迁企业的土地优先出让,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的优先收储,收储后不能按时搬迁的,从超时之日起由企业承担银行利息。
  十七、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环评市场、消防审核的监督,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环评文件要尽量简化,提高办理时效;不能简化的要资源共享、降低编制费用。抓紧研究制定环境容量审批和有偿调剂办法,将环境资源优先向骨干企业、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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