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及办公场所
| 1.3.1三级有专职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务、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负责人。四级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务负责人必须专职,学员管理或档案管理员可以兼职。
1.3.2有固定办公场所。
| 1.查阅人事任命文件、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等材料;
2.现场查看,并查阅产权证明或租期9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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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教师
| 专、兼职教师:1、数量:8名以上(四级5人以上),退休老师不得超过教师总量的50%;2、学历: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学历可降低至中专);3、职称:中级职称以上。专职教师:除满足以上学历、职称条件外,至少有5(四级3)名以上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 查阅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岗位证书、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退休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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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教学及
生活设施
| 1.5.1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能够满足同期50(四级30)人及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专用教室;
1.5.2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四级60)㎡以上。
| 现场查看,查阅产权证明或租期9年以上的租赁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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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业务范围
| 业务范围共分四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般行业。每申请一个业务范围,必须有符合条件的对应专职教师。
| 查阅教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没少一名教师,减少一个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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