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四级及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认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08]268号)
各市安监局:
现将《三、四级及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认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紧开展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三、四级及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认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开展三、四级及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复审及认定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认定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初资质到期、新申请及增项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
二、检查分工:胜利油田、省监狱及省电力集团所属的安全培训机构,由省局安排专家组现场检查。各市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它安全培训机构的现场检查(见附件1)。
三、时间要求:各市安监局组织3~5名专家,于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机构的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依据《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及复审标准》、《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及复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安全培训机构现场检查表》(见附件2)进行检查。
五、检查程序
1、听汇报:专家组听取培训机构自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签到表》。
2、现场核查:查人、查物、查资料。即:一是对照《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逐一核对原始证件及教师档案,填写《安全培训教师检查表》。二是对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标准》现场核查软硬件设施。三是查资料;对照《标准》核查《现场复审认定检查备查材料清单》、《安全培训办班情况表》以及教学档案。
3、形成检查意见:现场检查组要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的申辩意见,被检查单位要在《现场检查意见表》签署确认意见,并送交被检查单位1份。最终填写《现场检查结论》。
六、资料上报:检查结束后,各市安监局要将下列材料装订成册,于12月3日前报送省局信息科技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1、每个培训机构自查形成的报告和现场检查备查材料(见鲁安监函字[2008]255号附件2)中的6张表。
2、每个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机构现场检查表》及《标准》打分结果。
3、各市检查情况书面总结及《安全培训机构现场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七、省局抽查:省局将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市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新申请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抽查。
八、资质公布:根据检查和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保留(取得)安全培训资质单位名单及业务范围。
九、有关要求
1、各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复审认定检查。专家组要由局领导带队,同时选用素质高,业务强、原则性强的专家参与。
2、现场检查专家组要严格按照《标准》逐项打分,对标准评判有异议的,可电话咨询省局。除《现场检查意见表》可反馈给培训单位外,其他不得向培训单位透露。
3、各市所上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手工签名。
附件:1.各市负责现场检查的培训机构名单
2.安全培训机构现场检查表
3.安全培训机构现场检查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各市负责现场检查的培训机构名单
一、青岛市12家
1.青岛新纪元安全文化中心
2.青岛绿十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青岛赛飞特安全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即墨邮电局邮电培训中心
5.胶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6.胶南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7.青岛浩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9.胶南市安全生产协会
10.青岛泰和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青岛圣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2.青岛航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淄博市14家
13.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14.淄博市淄川区第二职业中专
15.淄博市工业学校
16.淄博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
17.淄博张店安泰安全技术培训学校
18.淄博商贸培训学校
19.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20.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1.淄博市临淄区成人教育中心学校
22.淄博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
2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4.淄博鲁泰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25.淄博市博山区技工学校
26.山东星火职业培训学校
三、枣庄市2家
27.枣庄市永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8.滕州市天泰安全培训中心
四、东营市3家
29.东营市新世纪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30.利津县职业教育中心
31.广饶县中等专业学校
五、烟台市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