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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南汇区康桥镇等8个镇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的批复

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南汇区康桥镇等8个镇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的批复
(沪村办〔2008〕7号)


南汇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康桥镇等8个镇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的请示》(南村办[2008]1号)收悉。经检查验收,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康桥镇、惠南镇、新场镇、大团镇、泥城镇、祝桥镇、书院镇、宣桥镇等8个镇基本达到了《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表彰测评办法》规定的标准,同意上述8个镇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

  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为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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