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嘉定区南翔镇静华村等17个村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批复
(沪村办〔2008〕6号)
嘉定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请示》(嘉民〔2008〕43号)收悉。经检查验收,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南翔镇静华村、红翔村,安亭镇吕浦村、黄墙村,马陆镇石冈村、新翔村,黄渡镇顾家村、杨木桥村,徐行镇小庙村、安新村,外冈镇中泾村、周泾村,嘉定工业区牌楼村、娄东村,江桥镇五四村、华亭镇毛桥村、菊园新区永胜村等17个村,基本达到了《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表彰测评办法》规定的标准,同意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为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