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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第三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省农业厅指定有关质检中心负责对承担检测任务的质检中心的监测工作进行复检。
  八、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
  (一)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蔬菜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蔬菜生产基地名称、监测结果等。
  2、被抽样地蔬菜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情况。
  3、监测结果分析
  (1)不同蔬菜种类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比较。
  (2)不同农药检出率和超标率比较。
  (3)与CAC农药残留限量比较。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5、对策措施建议。
  (二)监测结果汇总
  监测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
  九、注意事项
  (一)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各质检中心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统一标准溶液,统一判定原则,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每10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每30个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用双柱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不合格样品应上报原始记录、图谱等相关资料。
  (三)未经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四)各质检中心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监测工作,按时按规定报送监测报告。
  (五)例行监测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联系人:柳琪,电话:0531-83179161 ,传真:0531-88960397;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联系人:吴亚玉,电话:0531-82355223;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联系人:王洪涛,电话:0531-82369476。

  附表1:
  2008年第三次受检县(市、区)名单

济南市

泰安市

平阴县

岱岳区

章丘市

宁阳县

青岛市

威海市

胶州市

荣成市

即墨市

乳山市

平度市

日照市

淄博市

五莲县

临淄区

岚山区

周村区

莱芜市

桓台县

莱城区

枣庄市

钢城区

峄城区

 

台儿庄区

临沂市

东营市

郯城县

东营区

沂水县

河口区

苍山县

烟台市

费 县

龙口市

德州市

莱阳市

陵 县

莱州市

宁津县

潍坊市

齐河县

寒亭区

平原县

坊子区

聊城市

奎文区

茌平县

 

东阿县

 

冠 县

济宁市

滨州市

嘉祥县

阳信县

汶上县

无棣县

泗水县

沾化县

 

菏泽市

 

成武县

 

巨野县

 

鄄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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