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开展2009年度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8〕67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开展2009年度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全市开展2009年度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08〕112号)精神,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到农村基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现就全市开展2009年度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即“小学教”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和对象
全市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自2008年12月初开始,到2009年1月底结束,学习教育对象主要是农村党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
主题教育活动以“兴起农村改革新热潮、谱写科学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走过的光辉历程,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深刻认识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和面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深刻认识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具体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2008年12月初至12月20日)。以县(区)为单位,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班主要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部署、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流转、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建设、农村党的建设等。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举办“一班、一赛、一巡讲”的形式,即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在选派干部和选聘生中举办一次“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百题简明问答”知识竞赛,举办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宣讲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到乡镇进行巡回宣讲,认真组织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