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推进金融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牵头,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金融创新协调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合肥金融改革开放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思路和发展规划。
(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经营管理类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条件具备的同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创新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制,加强政府监管。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共事业财政投入和监管体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推动省部属科研院所改制,整合科技资源,加快产业化步伐。
2、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技术作价入股、科技成果参与分配等产权激励制度,建立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为主的人才奖励机制,建立重要人才和特殊人才的补充保险和政府投保制度,探索对创新人才以薪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试点。
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健全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推动科技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建立“科技绿卡”制度,完善创新型人才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优惠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人才考核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格局
1、创新土地管理模式。改革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和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统一管理,增强政府调控土地供应能力,优先保障创新型企业重点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大研发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通过挂钩试点取得的用地指标允许在合肥市范围内跨县区使用。探索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利用和土地利益统筹分配的新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集体决策机制、项目规划优选机制、用地指标项目管理制度、“双向约束”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及格网地价管理机制。探索开发园区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及滨湖新区建设新模式、新机制,逐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配套政策,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技术支撑新手段,建设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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