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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服务水平。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科技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到高新区发展,争取国家、地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高新区实施,进一步提高研发机构密集度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集聚度,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全面完成创新示范核心区6平方公里的建设任务,建成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网络、技术交易网络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网络,培育形成服务外包、动漫、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中小型科技企业等特色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到2012年,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值达到1000亿元,区内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

  2、增强开发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各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创新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环境。支持各开发园区突出产业特色,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建设成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集聚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县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接大产业、大项目和高新技术的能力,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配套产业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12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值所占比重达到60%,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产值所占比重达到80%。

  (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1、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大学科技园、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扩大孵化器规模,完善孵化器功能。加强各级各类孵化器建设,建立特色孵化器,增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需求,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提高本地区创新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到2012年,市级以上孵化器和加速器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企业超过1000家。

  2、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融资担保、风险投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完善资本、技术、人才、产权、土地等各类要素市场,显著提升区域要素市场能级,增强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尽快扩大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和产业基金规模,初步形成具有区域中心城市特点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到2012年,融资担保、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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