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淄水[2008]119号)
各区县水务局,高新区水务处,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保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水利与渔业局决定对全市地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担负着饮用水供水任务的地表水水源地安全尤为重要,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充分认清这次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地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
二、制定措施,扎实开展排查。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对地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水源地现状、供水范围、确保饮水安全采取的措施及今后加强水源保护的措施和打算。
三、落实责任,确保饮水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地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的责任制度,切实将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