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2009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办得更加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真正办成顺应民意、贴近民情、排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自治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征集2009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劳动保障、文化教育、扶贫救助、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
三、征集要求
要按照“群众欢迎、政府职能、财力可行、年内完成”的原则,广泛开展征集活动。
(一)征集的民生实事,尽可能是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的项目,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征集的民生实事,要从全区实际出发,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尽量设置量化要求,尽可能在当年能完成,或当年能见到实效。
(三)征集的民生实事,应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明年工作总体部署。
四、征集形式
(一)五市与各县(区)、市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集表、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征集民生实事。
(二)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资金和项目落实情况,积极向自治区政府推荐一批民生实事。
(三)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等新闻媒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发布征集公告,广泛向社会征集民生实事。
(四)在自治区“两会”期间,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政协委员的一些提案,吸纳充实到10项民生计划30件实事中。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推荐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荐。2009年民生实事推荐应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内容、主办单位、资金安排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