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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1、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县、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依据。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依靠农民、联合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予表彰和奖励。
  2、切实履行好部门主管职责。环保部门会同发改、农业、建设、卫生、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农村企业污染和自然生态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发改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项目的支持、协调和争取。农业部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清洁能源建设和推广;做好集约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搞好区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加大退牧还草、围栏禁牧、草场轮作、生态移民力度。建设、规划部门指导编制好农村村镇建设规划,指导并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农村安全饮水、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以及乡村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垃圾,推进卫生村建设。水务部门抓好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农村河道、塘坝清淤整治,加强河道采沙的监管工作,避免滥采乱挖。国土部门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工作。林业部门做好乡村植树绿化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公益林建设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和林业病虫害防治。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支持和监管。
  3、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农户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水源地保护、环保公用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规划编制,以项目争取资金,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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