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意见
(周政办[2008]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作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为圆满完成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现就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十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1137公里,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但是,农村公路上有路无桥、宽路窄桥、危桥等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全市农村公路上现有大中型危桥561座,小型危桥2000多座。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共安排我市改造危桥项目104个(不含项城市),5745延米,这是建国以来危桥改造项目安排最多的一次,也是建设规模最大的一次,超过历年省安排我市桥梁建设计划的总和。市政府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列入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各县(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李绍彬为指挥长,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周口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地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建设责任主体。按照《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县乡公路上的桥梁改造项目法人单位为项目所在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但建设责任主体仍为各县(区)政府,配套资金筹措主体为各县(区)财政。”基于我市2008年农村公路改造任务较重,资金筹措压力大,技术力量不足等实际,为尽快组织实施并确保完成危桥改造任务,对省政府承诺要办“十件实事”之一的第一批计划的12座危桥改造项目和第二批计划中的4座大桥改造项目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作为业主直接实施,除省补资金外,市农村公路管理处配套设计、监督及监理费用,剩余建设资金由县(区)财政配套。为加快进度,调动县(区)政府积极性,第二批计划中的88座中桥(均为今年县乡公路改造项目中的桥梁),县(区)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后,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委托县(区)交通局作为代理业主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