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九日
周口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基础教育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人〔2003〕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改革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劳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教育资源均衡的原则。
二、改革内容及办法
(一)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管理制
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2〕46号)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情况(学校布局调整、规模增减等),市、县(市、区)在省批编制总额内进行编制调整,确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岗位到人,并报市编制、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二)实行校长聘任制
1、中小学校长竞聘条件和资格。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任职资格:具有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