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预备费。由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列。
三、编报范围和程序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都属于编制部门预算的范围。报销单位预算由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
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2009年本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同时按要求提供详细的资料。如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发放表、工资基金册、机构编制批文、调入、调出和离退休手续、增资、晋档审批表、编制审核通知单等,要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市财政局按照编制2009年预算(草案)的原则,审核编制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市财政局将市人代会批准的2009年市本级预算批复到部门和单位。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
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送市政府审核后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一)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市政府要求,2009年市直各部门编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预算要具体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二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的要编列到基层单位,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需要。支出预算一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落实,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
(二)认真清理有关配套政策。除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和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外,其他配套资金不予安排。各单位在安排生产和事业发展支出时,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零星分散补助支出。
(三)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实事求是的预测编制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隐瞒收入、虚报支出。各部门要科学、准确、合理地编制支出预算,非税收入没有专项用途的,首先要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其次是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保证公检法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第三,安排业务费和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客观情况变化引起该项工作量发生变化,市财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