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落实工作的通知

  (三)通过开辟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通过报刊开辟专栏宣传《条例》,通过电视举办专家访谈、法律讲座、制作播放专题片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组织系统培训进行宣传。 各级妇联要抓住这次《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组织好系统学习培训,使妇联干部更加明确《条例》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基础;要向有关部门特别是《条例》涉及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工作者、群团组织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宣传,提高其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预的责任意识;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寻求帮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条例》的宣传工作是今年各级妇联组织普法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妇联要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精心策划,在今年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各地要根据《条例》规定,推动当地政府成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建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构筑起家庭暴力预防、制止、救助的一整套有效体系,切实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权益,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
  全市各级妇联要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活动的实效性。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纳入妇联系统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普法教育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扎实开展。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开展“平安家庭”特别是“不让家庭暴力进社区”活动中,加大创建力度,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为广大公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各地还要配合市妇联认真开展“11·25”反对家庭暴力“紫丝带”行动进社区(村)活动,做好海报、《条例》文本等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