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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政办发〔200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对促进全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服务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切实把政府网站办成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点击率高、一网服务、国内知名、政府为民服务的第一平台。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市政府网站体系
  市政府网站体系是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南市政府网)为主网站,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群体。主网站重点整合政府网站体系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网上服务提供最大便利。子网站是主网站的支撑站点,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窗口、政民互动的纽带、公共服务的桥梁。市政府网站体系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各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和互动参与三大服务功能要协同共建,防止资源重复建设。网站服务内容务必在主网站和子网站上实现整体联动,方便公众使用。要建立政府网站体系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稳定和网站健康发展。
  三、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综合应用能力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要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政务信息,以及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栏目,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要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保障方案,认真落实保障内容和人员,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采集、报送和更新信息。要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按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
  (二)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各级政府网站应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要针对弱势群体和特定人群等服务对象,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提供个性化办事服务。要强化“在线办事”功能,开展网上办公、审批、备案、调查、缴费、发布、查询、采购等服务,并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虚拟服务大厅建设,逐步实现“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在线办理模式,为企业和市民办事提供“一网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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