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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9、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本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务预算、会计岗位操作规程、会计监督检查方案、财务分析报告或企业的专题调查报告、设区的市以上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等。以上工作业绩与成果,申报者均应提供相关的、有足够证明力的原始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
  10、《“六公开”监督卡》1份;
  11、符合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时,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加盖印鉴后上报1份(因获奖、成果破格的,奖项和成果应为财会方面的);
  12、改系列评审的(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13、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需各单位(部门)审查盖章的不得缺章。
  2、申报材料整理的具体要求:
  (1)将《山东省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评审信息卡(一)》、《山东省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评审信息卡(二)》单独呈交。
  (2)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依次重叠订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封面的背面。
  (3)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六公开”监督卡》、破格推荐报告、《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夹放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的封面和首页之间。
  (4)将学历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中信封内,以方便查阅。
  (5)所有申报材料(除《山东省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评审信息卡(一)》、《山东省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评审信息卡(二)》外)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3、《2008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和《2008年度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呈报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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