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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公交和客运车辆冬季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公交和客运车辆冬季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8〕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城乡公交和客运车辆安全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方法
  按照“以县区为主体,部门协调配合”和“先城市后农村、先个体后企业”的原则,以从事公交、客运活动的车辆和业主为重点对象, 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多、车辆外观不规范、安全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进行深入整治,进一步规范客运安全秩序、车容车貌、服务质量和营运秩序,排查整改一批公交、客运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公交、客运企业长效监管、教育机制,落实风险评估和行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对出现的客运安全、客运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进一步落实业主责任,完善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车辆的维护保养、进出站管理等责任机制,完善公交、客运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客运行业宣传和监督制度,形成社会宣传、社会监督、执法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1月25日-30日)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集中整治期间,各县区要组织开展一次社会宣传活动,争取各方有利支持,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12月1日-20日)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强化执法和管理,惩治一批违法企业和人员,安全隐患得到基本整治,安全和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设施明显得到改善,监管机制与安全生产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21日-24日)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整合各方面有利条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12月底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城乡公交和客运车辆冬季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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