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和批次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市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分两批进行,每批时间半年左右,共一年左右的时间。
第一批:2008年9月开始,2009年2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是市、区(县级市)机关单位和市属部分单位,包括: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区(县级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党的组织关系在我市的中直、省直驻穗单位。
第二批: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是农村和城市基层单位,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增城市作为全国、全省的试点县(市),为全国、全省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探索经验;各区、县级市选择1个街道(镇)作为试点,为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探索经验。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运用好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形成的共识和取得的成果,以思想解放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基本要求: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正确处理学习与实践的关系,通过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深化学习调研,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学习调研引向深入,引向解决实际问题。这一阶段重点要抓好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讨论、深化调研、主题实践活动五个环节。
工作措施:(1)广泛发动。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新要求、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2)深入学习。通过集中培训、系列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组织宣讲、案例研讨、网络在线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的动员讲话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3)组织讨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和“怎样科学发展”展开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启迪思路、形成共识。(4)深化调研。根据《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调研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在转化应用调研成果上下功夫。(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争当岗位排头兵搭建平台,使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见之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