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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卫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月15日前完成)

  1、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12月7日前完成)。在前一阶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登门走访、书面征询、个别谈心、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广泛深入地征求基层科室、党员群众、专家学者和服务对象对推动科学发展的意见及建议。领导班子还要征求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既要听取对本单位发展理念、思路、途径、方法的意见,听取对涉及民生等方面问题的意见,也要听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意见。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状摸透,把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找准,为搞好分析检查、整改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单位查找梳理出的问题,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开展谈心活动(12月9日前完成)。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增进了解和团结。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反思和提高。

  3、深入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前完成)。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举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优做强卫生事业,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加快推进构建和谐卫生建设,确定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确定后,要提前3天报告局党委、纪委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可吸收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到各自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参加指导联系点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局纪委和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派人列席,加强指导。同时,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班子成员不足3人或单位党员总数不足20人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可合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纠缠历史旧账、不纠缠个人责任,要把着眼点放在寻求共识、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会后,各单位要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连同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党组织印章)报局党委、局纪委和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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