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建立淄博市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服务业办公室、市房管局,淄博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分管负责人和各区县发改(计划)局、高新区经发局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能
(一)根据中央、省关于扩大内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加强调度,及时了解投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做好全市投资项目策划和有关项目的上报、争取、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交流,及时沟通投资项目工作信息,切实推进全市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定期会议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研究协调投资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其他负责人代为参加会议。
(二)工作协调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区县投资项目的策划、筛选、上报、争取、落实工作,每3天调度一次,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并将相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对市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会议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审定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
(三)宣传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调度全市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每3天编发一期《发改工作通报(扩大内需工作专刊)》,及时报市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